降水(英文名稱precipitation),是指從天空降落到地面上的液態或固態(經融化后)的水。按降水形式來分,主要可分為對流降水,地形降水和鋒面降水三種形式。降水的類型根據降水形成原因,可分為鋒面雨、對流雨、地形雨、臺風雨。降水通常用降水量、降水時間、降水強度等指標來表示。

(1)降水量
降水量是指某一時間段內的未經蒸發、滲透、流失的降水在水平面上積累的深度,以毫米(mm)為單位,精確到0.1mm。常見的表示方法有日、月、年降水量,累年年(日、月)平均降水量等。“降水量”是氣象術語,按氣象觀測規范規定,氣象站在有降水的情況下,每隔六小時觀測一次。6小時中降下來的雨雪統統融化為水,稱為6小時降水量;24小時降下來的雨雪統統融化為水,稱為24小時降水量;一旬降下來的雨雪統統融化為水,稱為旬降水量……一年中,降下來的雨雪統統融化為水,稱為“年降水量”。把一個地方多年的年降水量平均起來,就稱為這個地方的“平均年雨量”。例如,北京的平均年雨量是644.2毫米,上海的平均年雨量是1123.7毫米。
降水量的季節變化與緯度、大氣環流、地形等因素有關。一般而言,赤道帶降水春分、秋分相對較多;亞熱帶大陸西岸冬季多雨,大陸東岸夏季多雨;北半球溫帶大陸西岸降水量季節變化不明顯,而大陸東岸降水集中在夏季。
(2)降水強度
降水強度是指單位時間的降水量,通常測定5分鐘、10分鐘和1小時內的最大降水量。
通常取10分鐘、1小時或24小時時間內的降水量作為劃定指標,也可依部門需要而定。中央氣象臺將降水強度劃分為7個等級。一天之內50毫米以上降水為暴雨(豪雨),25毫米以上為大雨,10-25毫米為中雨,10毫米以下為小雨,75毫米以上為大暴雨(大豪雨),200毫米以上為特大暴雨。一般氣旋(臺風)24小時降水總量多在300mm以上。降水強度是水利、交通和建筑工程等設計的依據之一。
(3)降水時間
降水時間是指一次降水過程從開始到結束持續的時間,用日、時、分表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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